龍陵縣將禁毒斗爭實績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評體系
本網訊 將禁毒工作實績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評體系,對禁毒措施不落實的單位一律進行問責。”這是最近筆者從龍陵縣第四輪禁毒人民戰(zhàn)爭動員會上了解到的一條消息。
當天的動員部署會總結了該縣第三輪禁毒人民戰(zhàn)爭取得的成就,分析了該縣禁毒斗爭面臨的形勢和困難,對該縣第四輪禁毒人民戰(zhàn)爭進行了全面動員部署。為打贏第四輪禁毒人民戰(zhàn)爭,該縣要求各級領導干部采取超常規(guī)措施,發(fā)揚釘子精神,與境內外毒販展開堅決的斗爭。大會要求:全縣禁毒斗爭要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禁種除源、堵源截留、禁吸戒毒工作,通過預防和打擊,有效遏制毒品危害。全縣所有宣傳工具要行動起來,積極開展禁毒預防宣傳教育,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通過廣泛宣傳,引導干部群眾積極投入到禁毒人民戰(zhàn)爭中來。要通過宣傳發(fā)動,使“黨委政府領導、職能部門牽頭、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全社會參與”工作格局真正落到實處。
為確保禁毒斗爭順利開展,該縣出臺措施,要求將禁毒工作實績納入領導干部個人政績考評體系,作為領導干部提拔任用依據之一,對禁毒工作不重視、禁毒責任不落實、禁毒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對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一律進行問責。(楊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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