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月補助再提高
截至7月底,騰沖市救助對象重新審核認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實現(xiàn)了省民政廳要求的整戶識別、按戶施保,并從當月起提高全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月補助金。
城市特困人員和農(nóng)村集中供養(yǎng)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農(nóng)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5元。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保障對象月補助金每人增加50元。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80元。其中,一類低保對象補助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4元;二類低保對象補助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9元;三類低保對象補助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6元。(趙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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