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十八名市管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受處分
2017年5月,根據(jù)市委部署安排,市委組織部對973名市管干部2017年度集中填報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進行了全覆蓋。經(jīng)認定,有18名同志違反了中共中央組織部2010年《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規(guī)定》,在《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中,11人不如實報告本人名下或妻子或子女房產(chǎn)和車位,7人不如實報告其妻子、子女投資經(jīng)商情況,其中,1人還未如實報告本人持有出入境通行證,2人未報告其配偶購買持有的投資型保險。近日,市紀委對18名不如實報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問題的同志在全市點名通報。
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規(guī)定,16人受到黨紀處分,其中14人受到警告處分,2人受到嚴重警告處分。根據(jù)《關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xié)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機關公務員參照執(zhí)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guī)定,2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是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作為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如實向黨組織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作為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自覺遵守、遵照執(zhí)行。切實增強紀律意識、規(guī)矩意識和組織觀念,嚴格按照《規(guī)定》要求,逐項如實填報個人“家事”“家產(chǎn)”,切實做到忠誠老實、遵規(guī)守紀、誠實守信,自覺接受監(jiān)督。充分認識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絕不是無足輕重的“小節(jié)”問題,而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xiàn),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切實對自己填報的個人有關事項擔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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