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2019年貧困縣退出市級公示
根據(jù)《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fā)〈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貧困退出機制的通知》要求,在縣級自查申報的基礎上,保山市抽調(diào)人員于11月20日至12月5日完成對隆陽區(qū)、施甸縣貧困縣退出實地審核工作,經(jīng)12月16日保山市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第21次會議審定,隆陽區(qū)、施甸縣綜合貧困發(fā)生率均低于3%,脫貧人口錯退率、貧困人口漏評率均低于2%,群眾認可度均高于90%,達到貧困縣退出標準,擬向云南省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申請對隆陽區(qū)、施甸縣開展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現(xiàn)進行公開公示,如有異議,請自本公示發(fā)布之日起7日內(nèi)(含法定節(jié)假日)向保山市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
聯(lián)系電話:0875-21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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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17日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段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