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凡是進入云南保山騰沖市、龍陵縣人員一律集中醫(yī)學觀察14天,費用自理
近日,云南保山騰沖市及龍陵縣兩地發(fā)出通告,凡是進入兩地的人員,一律到指定地點集中醫(yī)學觀察14天,費用自理。
通告全文如下
騰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關于進一步加強入騰人員集中醫(yī)學觀察的通告
前一階段,騰沖市采取查驗、摸底、勸返等方式,并對有湖北旅居史、湖北務工返鄉(xiāng)人員、大學生等619人(2月2日數(shù)據)進行集中醫(yī)學觀察。特別是自1月31日起,對外地人員采取了一律不得入騰的管控措施,取得一定防控效果。但隨著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每天仍有1000多名騰沖人從外地返回,給騰沖市疫情防控帶來諸多隱患和壓力,為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確保不再新增輸入性病例(不含已在騰集中醫(yī)學觀察對象),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月5日24:00起,凡是進入騰沖的人員,一律到指定地點集中醫(yī)學觀察14天,費用自理;2月5日24:00以前到騰的,必須進行居家觀察14天,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負責監(jiān)督。
二、進一步嚴格對非騰沖籍外來人員的管控,從即日起,一律不允許借道過境(含到騰乘機、赴緬、到外地州市縣等);因特殊情況已乘機到達騰沖的,必須到指定酒店入住,且第二天務必離騰,費用自理。
三、從即日起,無特殊情況,騰沖籍人員不要離開騰沖。確須離開的,由所在村(社區(qū))委員會開具證明,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并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備案后方可離開,離開后又返回騰沖的,必須到指定地點隔離觀察14天,費用自理。
四、從即日起,跨州市進入騰沖的運輸車輛,需持《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制發(fā)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方可放行;保山市內運輸保障車輛,需持《保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方可放行。
五、從即日起,確需到騰沖公干的外來人員,需出具證明,進行健康檢查,填報其近14天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隔離觀察;騰沖籍人員到外公干的,返騰后需根據其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隔離觀察。
六、各級各部門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決將轄區(qū)內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抓細、抓實、抓到位,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決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七、解除時間由指揮部另行通告。
騰沖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龍陵縣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龍陵縣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群防群控”原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一定防控效果。但隨著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春節(jié)收假后人員流動頻繁,給龍陵縣疫情防控帶來諸多隱患和壓力,為進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2月4日00:00起,凡是進入龍陵的人員,一律到指定地點集中醫(yī)學觀察14天,費用自理;2月4日00:00以前到龍陵的,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負責采取觀察措施。
二、從即日起,無特殊情況,龍陵籍人員不要離開龍陵。確須離開的,由所在村(社區(qū))委員會開具證明,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并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備案后方可離開,離開后又返回龍陵的,必須到指定地點隔離觀察14天,費用自理。
三、從即日起,跨州市進入龍陵的運輸車輛,需持《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制發(fā)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方可放行;保山市內運輸保障車輛,需持《保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方可放行。
四、從即日起,確需到龍陵公務的外來人員,需出具證明,進行健康檢測,填報其近14天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隔離觀察;龍陵籍人員到外公務的,返龍后需根據其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隔離觀察。
五、從即日起,暫停龍陵轄區(qū)范圍內全部餐館、快餐店、早晚點攤、燒烤攤、飲品店、小飲食攤等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提供現(xiàn)場就餐服務,鼓勵推廣互聯(lián)網訂餐等新型餐飲服務方式,縣市場監(jiān)管、衛(wèi)生健康、執(zhí)法等相關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六、各級各部門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切實將轄區(qū)內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抓細、抓實、抓到位,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堅決打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七、自2020年1月8日以后進入龍陵轄區(qū)的所有湖北籍人員、有湖北省旅居史、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史的人員,還未主動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社區(qū))報告的必須及時主動報告,統(tǒng)一安置到隔離醫(yī)學觀察點進行14天醫(yī)學觀察,凡出現(xiàn)發(fā)熱的(腋下體溫≥37.3℃)轉送至指定醫(yī)療機構發(fā)熱門診留驗篩查。對在工作過程中,不主動報告、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所有外地進入龍陵轄區(qū)人員,必須接受健康檢測。對惡意逃避健康檢測,私自進入龍陵轄區(qū)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縣疫情應急指揮部歡迎廣大群眾積極提供線索,如實舉報不主動報告、隱瞞不報、惡意逃避健康檢測等行為。舉報電話:0875—6121133
八、解除時間由指揮部另行通知。
龍陵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趙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