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三惠民生”為決戰(zhàn)脫貧攻堅兜好底
保山市堅決貫徹落實好中央、省、市有關社會救助決策部署,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按照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xù)的總體思路,堅持共享發(fā)展,落實民生優(yōu)先,強化政策銜接,推進資源統(tǒng)籌,健全完善機制,社會救助兜底保障網(wǎng)越織越密、越織越曖,為切實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
一是提高標準補助惠民生。提高了困難群眾的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從2020年6月1日起,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45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4800元每人每年,與去年同期增加300元每人每年,增幅為6.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62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660元每人每月,與去年同期增加40元每人每月,增幅為6.45%;特困人員供養(yǎng)基本生活救助標準由732元每人每月提高到838元每人每月,與去年同期增加106元每人每月,增幅為14.5%。
二是價格臨時補貼惠民生。及時啟動低收入群體價格臨時補貼與物價上漲掛鉤聯(lián)運機制。全市從2020年1月起,已連續(xù)啟動7個月的低收入群體價格臨時補貼與物價上漲掛鉤聯(lián)運機制。期間,從3月起,臨時價格補助按提高1倍的要求進行發(fā)放,對全市在冊的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fā)放了臨時價格補助。目前,全市共發(fā)放臨時價格補助4243.93萬元。
三是加大臨時救助惠民生。落實民生優(yōu)先,強化政策銜接,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截至目前,全市臨時救助11725戶37919人次,共支出救助資金2479.77萬元。其中,對本市轄區(qū)內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困難群眾開展臨時救助3629人,支出救助資金197.29萬元;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外來人員開展臨時救助2人。切實通過抓實、抓細、抓好各項民生保障,救助政策的落實落地,有力助推了全市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縣全部摘帽。(供稿: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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