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三十五次會議
本網(wǎng)訊 6月28日至29日,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三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有關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靜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鄒銀凱、寸時慶、李元標、左光虎、李永倫,秘書長李正新及委員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韓開柱,副市長賈德忠、楊東偉列席會議。
會議以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形式召開。表決通過了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對保山市人民政府《全市醫(yī)療保障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對保山市2020年度國有資產(chǎn)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和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chǎn)管理情況專項報告的審議意見;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聽取和審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保山市鄉(xiāng)村清潔條例(草案)〉的議案》《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加快融入大滇西旅游環(huán)線建設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對全市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新增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的調研報告》《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草原資源保護情況的調研報告》。表決通過了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表決通過了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召開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的決定(詳見公告),保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審議了副秘書長名單(草案)、預備會議議程(草案)。補選了保山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詳見公告)。張靜為新任命人員頒發(fā)任命書。會議組織新任命人員向憲法公開宣誓。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姜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