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普通的“證據(jù)材料”
2月16日,騰沖法院猴橋法庭法官李雪嬌嚴詞拒絕了當事人贈送的20000元感謝費,彰顯了法官清正廉潔司法風范。
當天上午,當事人于某來到法庭,稱要向案件承辦法官李雪嬌提交一份證據(jù)補充材料,說著把一個信封放在了辦公桌上。李雪嬌法官心想,于某的案件早已審結,案款也當庭兌清,這究竟是什么證據(jù)材料?正準備詢問時,于某扭頭就走。打開信封后,李雪嬌法官看到了一沓厚厚的現(xiàn)金,馬上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立刻叫住了于某將信封歸還。
原來,2022年初,李雪嬌法官替于某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使其在年前為20余名工人發(fā)放了工資,春節(jié)期間工人們相約去感謝于某,說還要跟著他干。在被工人們感動的同時,于某更感動的是從立案到結案僅僅幾天時間,法官沒有收他一分錢的訴訟費,就把他的工程款要回來了,讓他越發(fā)相信司法機關的便民利民,他真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感謝才想到了送現(xiàn)金給法官。
聽到于某的感謝,李雪嬌法官覺得那些去找被告無數(shù)次說理,去銀行協(xié)調盡快到賬的工作都很值得。她對于某說:感謝你的好意,但你的表達方式是錯誤的,法院依法公正裁判,維護公平正義,是職責所在,你們的滿意就是給法官最好的禮物。最終,在法院廉政監(jiān)察員的見證下,李雪嬌法官將20000元現(xiàn)金退還給了于某。
一直以來,騰沖法院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加強干警廉政教育,嚴守職業(yè)紀律。下一步工作中,騰沖法院將大力宣傳弘揚司法廉潔正能量,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不斷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猴橋法庭)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