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人獲“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稱號
1月31日,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下發(fā)《關于表彰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的決定》,授予陳炳發(fā)等10名同志“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稱號,授予楊再永等16名同志“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提名獎。
《決定》指出,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省文明辦的工作部署和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了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評選活動?;顒咏M委會按照確保質量、從嚴把關的原則,經過基層推薦、層層審核、投票評選、社會公示等程序,選出了第五屆保山市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獎。
《決定》要求,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獎獲得者要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做好文明道德風尚的示范者、引領者,為提升全市社會道德水平作出新的貢獻。各縣(市、區(qū))各部門要廣泛深入開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活動,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全社會形成崇德向善、見賢思齊、德行天下的濃厚氛圍。全社會要持續(xù)深化公民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傳統(tǒng)美德,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心聚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保山提供強大精神動力和道德滋養(yǎng)。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段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