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理念】“誠”與“信”的語義發(fā)生考察
而今所謂“誠信”,即是誠實、守信之意。在中國傳統(tǒng)倫理觀念中,誠信是有著基礎(chǔ)性地位的重要道德范疇之一。而“誠”與“信”又是兩個有著不同含義、相對獨立又可互訓(xùn)相通的字。“誠”與“信”最初是單獨使用的。在《說文》中,許慎把“信”歸為“人部”。
天地之性最貴者也”。“誠,信也”,“信,誠也”。
現(xiàn)存古籍中最早出現(xiàn)的“誠”字,見于《尚書·舜典》:舜帝“五載一巡守,郡后四朝。敖奏以言,明誠以功,車服以庸”?!兑葜軙分卸啻斡?ldquo;誠”字,在《易·乾》中也用及“誠”字:“閑邪存其誠”,“修辭立其誠”。孔穎達云:“誠,謂誠實也”[3]。王夫之云:“誠者,實也”。朱熹:“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
孔子未將“誠”推演成獨立的理論概念,但其“仁”的思想與“誠”有著異曲同工之處。而孟子則把“誠”提升為道德之本體,“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禮記·大學(xué)》將“誠意”納的“八條目”之一,是貫通“格物”、“致知”與“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道德內(nèi)修的與外養(yǎng)的契合點。
“誠”在先秦時期已成為一個重要的倫理范疇,它既代表了物理、事理,又代表了倫理原則和人的品格。不僅是宇宙的本體,也是人之本性。所以,“誠”是天之道,也是人之道。“誠”作為一個道德范疇,主要指真實無妄、誠實不欺。
與“信”相比,“誠”字的流行似乎要晚些。
“信”字最初是指祭祀上天和祖先時所說的誠實不欺之語,后逐漸脫去了宗教色彩。最早在《尚書·商書》中出現(xiàn)了兩處“信”字:“格爾眾庶,悉聽朕言,非臺小子,敢行稱亂有復(fù)多罪,天命殛之……爾無不信,朕不食言”。該“信”字,可釋為“可信、相信”。另一處為《尚書·盤庚》:“古我先王,亦惟圖任舊人共政……今汝聒聒,起信險膚,予弗知乃所訟”?!渡袝?middot;周書》中出現(xiàn)了五處“信”字。如“今商主受惟婦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該處“信”表示“信任”之意。“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于上”。“罔中于信”的“信”則是表達“誠信”的意思,即忠誠守信。“王若曰:庶邦侯、甸、男、衛(wèi),惟予一人釗報誥。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務(wù)咎,底至齊,信用昭明于天下”。此用“信用”之“信”乃表誠信之意。意為先君文王和武王政務(wù)公平,賞罰分明,誠信公正昭顯于天下。
《今文尚書》中出現(xiàn)“信”字七例。《周易》中出現(xiàn)“信”字二十三例(不包括以“孚”字表達誠信的句子)?!吨芤住分惺褂昧舜罅康?ldquo;孚”字,其在甲骨文中表示“俘虜”之意。“孚”字還常委引申為“誠信”,《爾雅》:“孚,信也”?!墩f文》:“孚,卵孚也。從瓜從子,一曰信也”。徐鍇《系傳》:“孚,信也,鳥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段玉裁注:“此即‘卵即孚’,引申之義也。雞卵之必為雞,鴨卵之必為鴨,人言之信如是矣”。在《周易》之《易經(jīng)》六十四卦中,有二十八卦出現(xiàn)了“孚”字?!吨芤住分羞€出現(xiàn)了專門的“中孚”卦?!兑讉?middot;雜卦》曰:“中孚,信也。”孔穎達疏:“信發(fā)于中謂之中孚”。
從“信”字的字形構(gòu)造上也可看出:左邊一個“人”字,右邊一個“言”字,象征人說話。故史籍中多從言說的角度來訓(xùn)信。如“言善信”。“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之而不信,何以為言?”??鬃拥?ldquo;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言必信,行必果”。“信”的另一層意思是守約,如南宋時期的袁采:“有所許諾,纖毫必償;有所期約,時刻不易,所謂信也”。“信”的再一層意思是表里一致,內(nèi)心純正,“誠善于心之謂信”。“信”既包含有就個人而言的“守信”,也包含有對他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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