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4人獲評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聯(lián)合召開全國調解工作會議,對299個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999名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進行了表彰。云南省7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50名人民調解員受表彰,其中,保山市4名人民調解員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稱號,分別是:昌寧縣柯街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羅剛飛;龍陵縣碧寨鄉(xiāng)中寨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李曉光;隆陽區(qū)瓦窯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王發(fā)付;施甸縣甸陽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副主任楊鳳清。
近年來,保山市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云南省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大力推進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保山實踐,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源頭治理”,不斷健全“訴調、訪調、警調”對接機制,深度融合“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持續(xù)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綜合運用調解、信訪、仲裁、行政復議等多種方式,整合各方法律服務資源,拓寬調解范圍,健全組織網(wǎng)絡,積極構建人民調解主動參與的多部門、各行業(yè)、全領域有機銜接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人民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得到有效發(fā)揮。
近3年來,保山市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受理矛盾糾紛26724件,調解成功26397件,調處率100%,調解成功率98.78%,大量矛盾糾紛及時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在維護穩(wěn)定、促進和諧、創(chuàng)新推進社會治理工作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楊冬燕 楊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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