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科學大獎提名指南公布
8月16日
云南省科學技術廳網站發(fā)布了
騰沖科學大獎提名指南
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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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沖科學大獎提名指南
為幫助提名人、被提名人了解騰沖科學大獎提名條件、流程與注意事項等,特制定本指南。
一、關于騰沖科學大獎
(一)騰沖科學大獎是由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原校長顧秉林,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原校長許智宏,中國科學院院士、南開大學原校長饒子和共同倡議設立的純公益性獎項,旨在激勵廣大科學家追求真理、敢為人先,在科技關鍵領域實現重大突破、勇攀科學技術之巔、為造福人類社會發(fā)展作出卓越貢獻。
(二)騰沖科學大獎主要圍繞“生物醫(yī)藥與醫(yī)學”、“農業(y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生物多樣性、生態(tài)環(huán)境、現代農業(yè))和“技術與信息科學”(新材料、綠色能源、先進制造、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領域,涵蓋理、工、農、醫(yī)及交叉學科,獎勵在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推進人類科學技術取得重大進步、通過技術創(chuàng)新解決人類面臨重大問題和挑戰(zhàn)、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全球科學家。
(三)騰沖科學大獎獎勵數量為1至3人(團隊),具體根據提名及最終評選情況確定。每名獲獎人(團隊)獎勵150萬美元或1000萬元人民幣。如同一類別評出多名獲獎人,最多可由3人(或團隊)共同分享一個單項獎金,擬于2024騰沖科學家論壇開幕式上進行頒獎。
二、提名方式
(一)提名推薦
騰沖科學大獎候選人實行提名邀約制,不受理自薦報名。提名人主要為世界重大獎項的獲獎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大學、研究機構、國際學術組織的知名專家學者等。被提名人信息及其他與提名相關信息可在規(guī)定的一段時間后公開。
(二)提名要求
1.每位提名人每年提交1次提名,每次提名推薦1人,或1個團隊(團隊人數不超過3人),同時推薦3至5名熟悉被提名人的國內外知名專家,每次提名有效期為3年;
2.提名可以采取聯合提名的方式;
3.被提名人不能同時作為評審人。
(三)被提名人條件
1.被提名人的科學成就獲得國內、國際科學界普遍認可或對科學進步做出杰出貢獻;
2.被提名人未曾獲得過諾貝爾獎、圖靈獎和菲爾茲獎等國際大獎;
3.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提名騰沖科學大獎:
(1)在知識產權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存在爭議,且尚未解決的;
(2)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系到人身和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未獲得主管部門批準的;
(3)評選過程中如發(fā)現被提名人存在學術不端或材料信息不真實等情況,將取消評選資格,且三年內不得作為被提名人。
(四)提名材料遞交方式
提名材料通過發(fā)送電子郵箱award@tsfcenter.cn上傳提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15日24時(GMT+8)。有關事項通過騰沖科學家論壇官網http://www.tsfcentre.com/index.htm公布。
三、提交材料
被提名人需提交《騰沖科學大獎候選人提名書》,提名書可采用中文或英文填寫,包括以下內容:
(一)提名人簡歷;
(二)支持信,每位提名人推薦1人(或團隊),需分別提交支持信,被提名人(或團隊)可被多人聯合提名,聯合提名支持信數量不限;
(三)被提名人有關材料
1.個人信息、教育和工作經歷等;
2.學術成就、科研項目、代表性成果等;
3.其他可能支持被提名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自傳、著作、證書、媒體報道等。
四、評選流程
(一)初審。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對提名材料進行初審。
(二)函評。按照生命醫(yī)藥與醫(yī)學、農業(yè)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技術與信息科學領域三大方向,邀請國內外專家對提名材料進行函評。
(三)會議評選。在函評基礎上,組織國內外專家對候選人(團隊)進行第一輪會議評選,遴選出不超過10名候選人(團隊)進入第二輪會議評選。第二輪會議評選從候選人(團隊)中遴選出不超過3人(團隊)作為獲獎建議人選。
(四)審核及公布。騰沖科學大獎評選委員會對獲獎人(團隊)建議進行審核確認。在2024年論壇舉辦期間,面向社會公布。
五、獲獎者須知
(一)獲獎者須承諾參加擬于2024騰沖科學家論壇期間舉辦的騰沖科學大獎頒獎儀式;
(二)獲獎者同意個人與騰沖科學大獎有關的照片、視頻和文字材料用于中國和全世界范圍內的出版物和音像媒體宣傳,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媒體、電視、互聯網、戶外展示、企業(yè)出版物、展覽;
(三)獲獎者同意授權其形象,用于騰沖科學大獎及有關的推廣活動;
(四)獲獎者不會因以上科學推廣活動獲得任何報酬;
(五)騰沖科學大獎評選重視誠實和透明,全程尊重、保護被提名人的隱私,保護所有被提名人數據安全。
六、注意事項
(一)提名材料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內容;被提名人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
(二)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提名材料,被提名人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倫理準則。
(三)被提名人應遵守個人所在機構的規(guī)章制度。
(四)被提名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影響大獎評選工作。如存在通過打招呼、利益輸送等手段試圖影響評選工作的行為,一經查實,3年內不得作為被提名人。
七、其他
評選工作由騰沖科學大獎評選委員會負責解釋。
騰沖科學家大獎候選人提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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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云南省科學技術廳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趙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