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ㄋ模┵Y格復審
1、報考副處級領導職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市直各單位、各縣(區(qū))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和報名條件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于8月6日把本單位初審符合條件和資格人員的報名資料及《公開推薦參加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考試人選情況報告》上報市公選辦。8月10日前經(jīng)市公選辦復審后,向符合條件和資格的報名者發(fā)放準考證。
2、報考科級領導職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報考科級領導職位人員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要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和報名條件的匯總上報等工作,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要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于8月6日把本單位初審符合條件和資格人員的報名資料上報縣(區(qū))公選辦復審。8月10日前經(jīng)縣(區(qū))公選辦復審后,向符合條件和資格的報名者發(fā)放準考證。
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jīng)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公開選拔職位。
(五)筆試。筆試定于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試卷由省公選辦按職位類別制作,評卷工作由省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筆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市級和縣級主要媒體上公布。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筆試工作由市公選辦負責。公選科級領導干部筆試工作由各縣(區(qū))公選辦負責。
(六)面試。面試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zhì)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面試工作由市公選辦組織進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面試工作由各縣(區(qū))公選辦組織進行。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旁聽。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quán)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并通知本人。
根據(jù)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市級和縣級主要媒體公告。
。ㄆ撸┙M織考察。公選副處級領導干部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公選科級領導干部考察工作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要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結(jié)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quán)重比列,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ò耍┭芯繘Q定。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公選副處級領導職位由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市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jīng)市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公選科級領導職位由各縣(區(qū))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縣(區(qū))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jīng)縣(區(qū))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ň牛┤吻肮。按規(guī)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節(jié)假日除外)。
。ㄊ┺k理任職手續(xù)。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或按照有關規(guī)定推薦、提名。在市級和縣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選拔結(jié)果。
委任制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職滿一年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xù)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保山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市公選辦地址: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科 0875-2166131
舉報電話:0875-12380
保山市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