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主的需要。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一切聽我的,就會扼殺對方的自主性。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面前表現(xiàn)自己,于是盡可能發(fā)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chuàng)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xiàn)心理得到滿足。夫妻間則常想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而贊賞自己。
第三、社交的需要。社會是人的生活樂趣的源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相反,會導致心理平衡的破壞,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chǎn)生反感、乃致厭倦,使愛情窒息而死,其結果只能使婚姻破裂。
第四、感情的需要。各人有各人的愛好,你愛看戲,他愛打球,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并提供方便,而不應限制。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誠摯、熱烈、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便接踵而至。
第五、宣泄的需要。愛人心里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泄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最為理想。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泄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嘮叨煩人。而應主動接受對方的渲泄,并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nèi)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nèi)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內(nèi)心的痛苦便會煙消云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保山市心理衛(wèi)生中心心理門診 范菊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