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根據(jù)保山市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的《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和《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少數(shù)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已由各縣(區(qū))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保部隊等6個選舉單位選出330名。
保山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同意市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確認選舉的330名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有效,F(xiàn)予公布。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