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批準2016年市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
方案的決議
。2016年6月30日保山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保山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財政局副局長李余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保山市2016年市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和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對保山市2016年市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審查報告》,對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進行了審查。會議同意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決定批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于保山市2016年市本級財政專項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和2016年市本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